湖南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車輛范圍
2016/06/23 16:06 編輯: 張磊磊 審核: 王晶 編審: 傅炎初
(1)軍隊車輛;
(2)武警部隊車輛;
(3)湖南省公安機關在收費公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正常巡邏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統一標志的制式警車;
(4)經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或者省人民政府批準執行搶險救災任務的車輛;
(5)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
(6)符后國家綠色通道合法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
(7)省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或經省政府批準的其他車輛。
A:持有國家安全部核發的《特別通行》標志并出示《特別通行標志、警燈、警報器使用證》、《偵察證》、《警官證》中的一個證件的執行緊急任務的國家安全機關車輛;
B: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的設有固定裝置(即車頂裝有固定警燈、車內配有專用設施、車身配有專用標志)的消防車、公路監督檢查專用車和法院、檢查、司法、安全部門的制式警車;
C:血站的采血車;
D:副省級以上領導的警衛車隊車輛;
E:經省政府批準持有加蓋省交通廳印章的通行證的臨時性應急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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